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张晓东 张洪照)12月5日,济宁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与山东省地矿局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在兖州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发挥各自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坚持“依法合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原则,在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水资源配置与规划,南四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湿地、土壤、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及生态系统监测等方面加强合作,协同推进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实现共同发展、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