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交警大队近日接到举报:一辆蓝牌面包车拉客17人,经常往返于微山县马坡镇与兖州某物流园,严重超员载客。
微山交警大队立即安排所辖鲁桥中队受理,鲁桥中队民警巡线摸排,在该车惯常接送点及车主居住地安排警力蹲守。经过不懈努力,在辖区鲁桥镇新民村路段将该车查获。经核查,该车为蓝牌小型普通客车,荷载9人,被查获时实际载客12人,超员33.3%,驾驶人杨某亮准驾车型为C1,其超员载客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应当给予驾驶人杨某亮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民警对驾驶人杨某亮超员载客违法行为给予严肃批评,并在查处现场劝告乘坐人拒绝搭乘超员车辆,对存在超员载客的违法行为积极监督、实时举报,警民携手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及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杨某亮十分后悔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愿意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
通讯员 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