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 司品俊 林华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从制度、法律、金融、税收等方面出台系列文件,大力支持广大民营企业奋力拼搏、蓬勃发展,使之成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支持和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握济宁市传统制造业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存在风险隐患、经济犯罪形势等,提出提高民营企业安全意识、扎紧抵御风险防风墙的具体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传统制造业民营企业发展总体态势良好
目前,济宁市规模以上传统制造业民营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处前沿地位,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一是尊商重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成立高规格民营制造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干部助企攀登”,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的若干政策》等。二是技改项目提档升级加速推进。大力实施“十百千”技改工程,加快推进以智能化、绿色化、安全化、传统化产业改造提升为重点的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三是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健全梯次培育、精准服务、部门协同、配套合作、金融保障“五大机制”,实施高成长性企业三年倍增行动等。四是科技创新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新增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家、省级7家,21家企业入选省质量标杆等。五是金融服务民企质效持续增强。积极搭建政金企交流平台,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六是营商环境建设实现更大突破。
民营制造企业发展中存在风险隐患及原因分析
调研发现,我市传统民营制造企业受内外界干扰较多:一是先天不足造成企业发展没有长远规划的风险。经营理念上不能紧跟形势升级改造、增加产品科技竞争力,只注重阶段性发展。二是技术革新落后造成的产能低下风险。缺乏自主研发机制的建设,对于企业的急速扩张并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科技知识储备。三是家族式管理造成的低效僵化风险。普遍存在粗放式经营、家族式管理模式,缺少实用型企业管理人才。四是资金缺乏造成的发展动力不足风险。启动资金缺乏、融资渠道少、财务不规范、报表不真实。五是山东国有并购对民营企业造成的社会资源拥有挤压风险。大型国有企业并购后,体量庞大,竞争力超强,对中小民营企业造成冲击。
涉及民营制造企业经济犯罪形势及特点
民营企业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虚开案件居高不下,涉案金额大。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抵扣税款、骗取出口退税,具有多人结伙、作案区域广、涉案价值大、时间跨度长、犯罪手法隐蔽等特点。二是职务犯罪多发,侵害民营企业利益。以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在经营过程中侵占公司财物为主,也有村干部利用职权侵占村集体财产。三是合同诈骗形式多样,作案手段不断翻新。编造虚假项目、工程,诈骗工程保证金、预付款、货物、货款。四是其他案件呈下降态势,占比较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逃废金融债务,与前些年相比发案数量明显减少。
提高民营企业安全意识,扎紧抵御风险防风墙
一是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民营企业经营者要加强学习,开阔眼界,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确保企业快速高效运行。二是加强情报研判,准确掌握犯罪形势。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注重收集研判经济犯罪内幕性、预警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收集、早控制,提高发现和打击经济犯罪案件的能力。三是强化打击惩治,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对于涉及民营企业的经济犯罪要保持主动进攻态势,持续重拳打击,依法严惩犯罪人员,遏制案件高发势头,保护民营企业利益。四是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营企业法律意识。完善联系沟通制度,建立经侦工作联络室,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推行经济犯罪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防范建议。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讲解常见经济犯罪的基本特点、产生的原因及对策,介绍一些生动的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
【作者单位:中共济宁市委讲师团、济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本文系济宁市2023年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3JSGX105)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