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刘兴广 杜思)近年来,市财政局紧扣党委、政府出台的各项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政策,优化调整工作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协调配合,抓推进、促落实、出亮点,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持续提升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及时调整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2023年7月,济宁市第八次同步调整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全市增发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惠及全市44.18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截至目前,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现八连涨,较最初标准累计增幅达191%,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要。实施社会保险惠企政策,2022年,对22个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所有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累计为844家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1.8亿元。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年底。工伤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2023年全年预计可为全市参保企业减免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4.5亿元。
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生活。连年提高困难群众基本保障标准。建立健全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连年提高城乡低保、特供人员、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等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惠及困难群众33万人,其中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九连增”。关爱孤困儿童,支持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等项目,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摸排帮扶长效机制,5506名儿童纳入全省“护佑健康”项目,免费享受政府购买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
聚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大力提升全市学前教育公办率,公办率由2021年度的50.88%提升到目前的62%;推进托育机构与幼儿园协调发展,全力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托幼一体化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公办幼儿园共新增托位3879个。开展教育强镇筑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济宁市共计14个乡镇入选省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数量并列全省第一。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投入机制,2020-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职业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分别为11.3亿元、12.9亿元、14.6亿元,三年累计38.8亿元,年均增长9.95%,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增长3.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