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开展“齐鲁天平先锋岗”“司法为民示范法院”“智慧法院示范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四项创建”示范活动,努力“走在前、开新局”“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全面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本版展示“司法为民示范法院”创建优秀案例。
“司法为民示范法院”创建优秀案例
能动司法为企业保驾护航
2014年,房地产开发商甲公司竞得土地一宗并由承包商乙公司负责承建曲阜某项目。工程建至一半时,开发商拖欠施工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商款项,实际施工人及承包商实际控制人均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该宗土地和建筑先后被两省三家法院查封,共涉及土地50亩,房屋2万平方米,案款1亿元,债权人60余人。曾经热火朝天的施工景象如今楼房烂尾、土地闲置。
如何才能盘活资产,让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成为执行法官的一道难题。
曲阜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目,多次召开项目处置推进会。经过多方努力,发现有一招商引资项目正在考察合适地点。能否服务好招商引资项目,同时处理好这起执行案件呢?在各方支持争取下,执行法官先后3次前往外地法院协调解除查封事宜,最终执行完毕案件8件,标的额近5000万元;非诉讼调解20余件,标的额近1000万元。随着执行款项和工程款支付到位,法院解除所有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查封,停工烂尾9年的工程涅槃重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曲阜市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示范法院”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盘活资产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中的积极作用,坚持能动司法,加强府院联动和法院异地协作配合,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邹城市人民法院
案子不管大小都要办好
“这样下去不行,孩子太可怜了,孙某没钱不能就这样算了,咱们得想想办法。”
申请执行人程某因车祸造成一级伤残,出事时年仅3岁。邹城市人民法院判决责任人孙某赔偿程某各项损失80余万元,然而孙某一直以没钱为理由拒支付。
承办法官自从收到程某的强制执行申请之后,没少为这个案件发愁,因为通过先后四次网络查控,发现孙某确无可供执行的存款。
如何缓解程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执行团队与派出所、村委会、当地群众多次沟通协商,同时争取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邹城市民政部门、邹城市人民法院救助委员会多级联动,对程某进行司法救助。最终,在执行法官积极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孙某给付程某赔偿款及诉讼费80余万元,其中10万元分期履行,剩余案款以孙某名下房产抵押,并在法官见证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
今年以来,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共收到50余面锦旗,一面又一面鲜红的锦旗背后,是“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成效的全面体现,是枝叶关情的民生情怀。邹城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奋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泗水县人民法院
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近年来,泗水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人大代表+法官”工作模式,走出了一条赋能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泉乡路径”,实现“1+1>2”的效果。
在全县13个镇街成立“人大代表+法官乡村振兴工作室”,将每月15日、25日定为公开接待日。该院充分发挥工作室机制优势,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将微调解、微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社会治理最末端,及时高效地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拓宽法律监督途径,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在判后答疑等工作中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聆听人大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改进审判工作,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更了解、更理解、更支持法院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依托“人大代表+法官乡村振兴工作室”,联合多方力量,常态化开展农民夜校、法治宣讲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搭建起法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助力基层法治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记者 曹梦溪 通讯员 张乐乐 卢金 康传虎 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