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牛增辉 曹倩倩)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市财政局聚焦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坚持从完善制度程序入手,严格规范涉法事务审核工作,着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印发《济宁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压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目录管理,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理机制。2023年6月,对全局6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后评估工作,并将后评估报告在市财政局官网公示。坚持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印发了《济宁市财政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济宁市财政局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全面推动建立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协议和涉法涉诉案件等涉法事件审查把关制度,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智囊”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财政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行了修订,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信息记录、收集和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法用法考试、执法证培训和考试。财政执法工作中,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印发《济宁市财政局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细化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内容,促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一律通过市司法局法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科学理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