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济宁市委干部理论学习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全市先进县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理论教育工作者的决定》,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榜上有名”,获评“2021-2022年度全市先进县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称号。
近年来,市司法局党委始终把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为强化理论武装的“第一阵地”,在学习理念、学习方法和学习保障上不断探索,创新推出学习与发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导学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建章立制,理论学习有“形”更有“神”。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精心准备发言提纲,积极开展研讨交流,两年来共组织集中学习24次,撰写研讨材料59篇。
学深悟透,理论学习走“新”更有“心”。创新学习形式,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等网络资源,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坚持把中心组学习与党史、国史教育,先进典型教育等紧密结合,深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引导中心组成员在看中学、在学中思、在思中悟,提升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以致用,理论学习高“质”更高“效”。坚持把研究解决问题作为学习的着眼点,中心组成员深入分管部门、单位和基层联系点开展调研,装着问题下去、带着思路回来,在集体研讨时畅谈学习感悟,交流调研成果,有力提高了思想认识。2021 年以来,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23篇,先后承接了6项国家级和8项省级法治领域改革试点,我市法治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市司法局党委将继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记者 曹梦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