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城市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优先考虑儿童需要,保障儿童权益。
儿童友好,概而言之,体现为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五个友好”。202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国家发改委、妇儿工委办公室等23个部门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省里也印发了实施方案。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促进儿童成长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市虽然被纳入第一批山东省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培育库,但基础较为薄弱,在政策包容、服务匹配、成长保障、公共空间、环境安全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实现“五个友好”目标,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境界标准,拿出措施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争先进位、勇争一流。
实现“五个友好”,必须把顶层设计放在重要位置。顶层设计的优劣决定了工作的成效。项层设计主要体现为政策引导和推进机制。要结合济宁实际,建立健全各级儿童优先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落实家庭、学校、政府、社会责任,全面加强对儿童的关爱保护措施,制定出台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特殊儿童福利保障、家庭生育(三孩)等方面政策。这些措施和机制,都影响着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走向和成效。
儿童就是祖国的未来,对儿童友好就是对未来友好。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城市治理的实践,更是现代城市文明的理念。我们要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