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刘志远 陈红志)近日,二十里铺街道居民杨女士带着满意笑容向笔者倾诉:“我的这个事,法院判决我不服,上访也没解决,最终还是调解了了我的事。”今年11月2日,杨女士因与其承包地相邻企业发生的排水纠纷,在街道调解中心成功了结。近年来,二十里铺街道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全心全力做实人民调解工作,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整合司法、综治、信访、民政、人大等多部门工作力量,优选7名工作人员,成立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节处化解中心。组织指导各村,打破“单靠村干部调解”瓶颈,吸收260余名家族族长、致富带头人等乡贤人士参与,逐村成立村级调解委员会,并聘任一名法律工作者负责法律指导。在日常调解中,街道调解中心侧重运用法律政策,村级调解委员会侧重运用民俗道德和村民自治,逐步形成了法治、自治、德治优势互补的调解工作队伍。
街道调解中心和各村调解委员会均固定了专用调解场所,统一配备了T型调解桌等办公设施。同时,街道和村统筹负担,投资50余万元,为街道调解中心和各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场所统一配备了影音记录设备。该街道的一名60多岁的村级调解员说:“调解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说话算数,吐口唾沫砸个钉,自从有了这影音记录设备,矛盾双方没有一个乱说的,也没有一个反悔的,调解事情非常顺利。”
为激励调解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街道把调解工作纳入机关部门和村级工作日常考核,把调解成功数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激励各部门各村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为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调解,实行了街道指派和村级上报上下联动“两条线”制度,街道调解中心综合民生热线、网上留言等信息,及时将矛盾纠纷指派到村;各村及时将村级无法独立调解的事项,上报街道调解中心介入。同时,为确保村级调解规范,每月组织村级调解员集中培训,并定期考试发证,实行村级持证上岗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