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04日
第04版:

普法工作和立法工作的融合

把普法融入立法全过程,在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征求意见、修改等各个立法环节,注重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立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要求法规起草和执行部门,在宣传我市法规时,一并宣传与我市法规相关的上位法规定。这样既坚持了地方立法不重复上位法的原则,又使社会对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有全面的了解。利用微视频微电影等新形式开展法规宣传,围绕《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的规定,制作了《立法保障见成效 乡村美景入画来》微电影,展现了法规施行以来村庄旧貌换新颜的真实效果。这部微电影荣获全市第二届法治微电影(动漫)征集评选活动二等奖。

2022-12-04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116769.html 1 普法工作和立法工作的融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