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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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

提高仲裁质效 改善营商环境

为持续做好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进一步提升仲裁解决商业纠纷的质效,降低仲裁成本,切实提高仲裁法律服务水平,济宁仲裁委员会近期采取一系列新举措,大幅缩短仲裁时间,节省仲裁成本。

4月初济宁仲裁委搬迁至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立案服务大厅设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鉴定等融为一体,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山东省仲裁监管服务平台办案系统自2月份已试运行,仲裁硬件、软件建设得到进一步改善。立案大厅午间不休息办理立案,实行一次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次办好,对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备的,缴费后立即受理,即日送达,为困难企业实行缓缴仲裁受理费用。立案大厅工作人员依据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立即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函,并协助当事人到法院办理财产保全工作。对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确认的案件,当即受理,当日出具调解书,为当事人节省仲裁成本。严格按照审理期限审结案件,简易程序的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两个月结案,普通程序的仲裁案件组成仲裁庭之日起三个月结案,对于在组成仲裁庭之前当事人撤回的案件,将案件受理费全部退还当事人。

济宁仲裁委员会积极发挥仲裁解决商事纠纷的制度优势,全面加强和改进涉企服务,对商事案件一律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仲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改善营商环境。通讯员 吴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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