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0月14日讯(记者 徐斐)今天下午,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济宁这十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6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济宁生态文明建设成就。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十年来,我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全面实现。2020年,我市“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获得全省考核第一名的成绩;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为“优秀”等次;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
这十年,通过高位推动,生态环保大格局日趋完善。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顶格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主任”的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印发《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颁布《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切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大生态环保格局进一步巩固。
这十年,通过铁腕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我市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连续多年开展系列生态环境集中攻坚行动。实施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深入推进“地毯式”环保执法;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扎实开展“两个清零,一个提标”;积极开展国家“无废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大幅提升;深入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加强科技治污能力,建设智慧环保督导调度指挥中心,实现精准监管、全过程监管。
这十年,通过综合施策,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目前,空气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历史记录以来最好水平。2021年,全市PM2.5、PM10、SO2、NO2浓度分别为47微克/立方米、78微克/立方米、10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分别改善61.8%、54.1%、87.7%、37.8%,“蓝天白云”成为新常态。进一步健全完善“治用保”体系,辖区内入湖河流全部实行“一河一策”治理,南四湖水质连续19年持续改善。2021年,全市重点河湖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6.87mg/L、0.25mg/L、0.082mg/L,比2011年分别降低41.59%、71.91%、66.67%,21个国控水质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100%,优良水体数量和比例均居全省第1位。南四湖跻身于全国14个水质良好湖泊行列。今年以来,全市21个国控水质断面优良率100%、位居全省第一位,“岸绿景美碧水流”成为济宁河湖新画卷。
这十年,通过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全力破解“煤电围城”,充分发挥济宁内河航运优势,大力发展公铁水多式联运,创新实施秋冬季绿色管控,经验做法全国全省推广。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聚焦“231”产业集群,创新开展“干部助企攀登”活动,今年上半年新增“四上”企业数量居全省首位,“四新”投资占比达到58%,获评国家创新型城市。利用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走出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绿色发展之路。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入选“中国十大魅力湿地”;微山湖旅游区荣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曲阜市、任城区、太白湖新区、嘉祥县、邹城市,相继被命名国家或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省级生态文明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