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于清敏 张彪)为有效遏制夏季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两大前体物质指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近期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规范使用活性炭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对活性炭使用企业进行逐一开箱检查,同时查看企业更换运维记录等相关材料。截至目前,共计检查使用活性炭企业167家。今年以来,102家企业已完成活性炭的更换,对需要更换活性炭的企业进行“回头看”,核查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更换、足额充填,并做好运维台账记录。引导涉及活性炭企业学习活性炭规范使用相关专业知识,鼓励企业展开自查自纠,充分借助技术手段开展VOCs治理工作,采取日常检查和夜间抽查的方式,开展VOCs走航监测工作。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以确保废气的收集与处理效率,综合控制各项空气质量指标,有效防治夏季臭氧污染,改善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