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7日
第02版:

人事事项

(2022年7月26日政协第十四届济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李明法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列副秘书长第一位)、办公室主任;

荆波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周中稳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正县级);

吴洪福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高恩来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工作室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经济工作室主任职务;

闫百川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郝民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孟青松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春明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室主任职务;

高涛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工作室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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