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1日
第02版:

做职工贴心的“娘家人”

■本报通讯员 燕飞 戴梅

帮扶困难职工1400余名,发放救助资金130余万元;建立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53处,服务户外劳动者2万余人;建设工会妈妈小屋16所,职工子女暑假托管班8处,打造职工书屋155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99份,涵盖企业380余家,覆盖职工4.7万人;举办焊工、汽车维修、烹饪等技能培训班20余场次,培训650余人……

这一组组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数据,生动展现了邹城市总工会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务实举措。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让职工在维权路上不再单兵作战。”邹城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赵锋介绍,他们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宣、减、听、除”四步工作法,即以开展普法宣传为抓手,加强法律宣传和点单式职工普法大讲堂工作,引导广大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在企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会法律监督,减少劳动用工安全风险;在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开设主席接待日,与来访职工面对面交流,倾听职工心声和诉求;针对萌芽中的权益问题,劳动关系调解员全程介入、指导、陪同、协调,除去职工身边隐患,做职工贴心的“娘家人”。

针对一线职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实现上存在的突出问题,邹城市总工会创新规范法律援助服务形式,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团队,按照“六有”标准打造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构建“工会+”法律援助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站,在百人以上企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为职工开展维权服务。同时,联合人社局、法院,建立“工会+人社”“工会+法院”维权机制,构建劳动者权益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架起一座政府和职工群众的“连心桥”,实现小事不出厂,大事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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