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坚决整治行政执法领域危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近日,我市全面启动《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法治督察。
瞄准执法痛点 锁定督察内容
经市委依法治市委同意,依法治市办印发《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法治督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次督察以解决发生在企业和群众身边的“乱罚款”等问题为导向,面向全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处罚权的组织,聚焦公共卫生、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情况、委托行政处罚工作开展情况、包含罚款事项的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三个方面,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检查、问题整改、责任追究等举措全面组织实施。
强化数字赋能 研定督察指标
此次专项督察明确了自查阶段的相关材料具体填报细则,借助济宁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将督察内容细化为三级指标25项,逐项规定填报要求,包含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情况、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委托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委托行政处罚工作情况、实施罚款类行政处罚的情况、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落实情况等。设计“两台账一报告”填报模板,在填报平台中开设上传入口,便于部门填报自查材料。本次督察事项多、内容杂、范围广,通过借力数字化平台全面梳理督察事项,分类建立督察指标,有效保障了此次专项督察活动动真格、显真章、见实效。
组建督察专班 建立长效机制
为确保此次专项督察的科学性、专业性、精准性,市委依法治市办从全市8个重点领域部门遴选人员组建法治巡察干部库,从中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自查阶段结束后,监督检查组将按照《方案》实施步骤,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实地督察,并建立长效跟踪反馈机制,督导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对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切实抓好督察成果转化,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