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汶上讯(通讯员 杨秀美)“多亏了咱们的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帮我解决了这么麻烦的案子,真是太感谢您了李律师……”汶上县县城居民周某某是一名残疾人,6月12日,他为汶上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了一面绣有“亲民法援拥军典范 止纷息诉尽职尽责”的锦旗,表达了对法援中心律师用心用情服务残疾人的感谢。
残疾人群体一直是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关注对象,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残疾人权益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汶上县司法局对残疾人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制度,减少残疾人等待时间,减免家庭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所有公证法律服务费用;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免费上门法律服务。通过这种“三优双减两免”服务模式,以实际行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暖心的公共法律服务。近年来,汶上县司法局为残疾人办理法律援助 90 件,其中公证法律援助案件41件;累计为残疾人减免公证服务费用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