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水县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执前调解作用,促使某物流园项目涉及的三家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并快速复工,化解了181户购房户的信访隐患,维护了泗水县社会和谐稳定。
某物流园项目开发企业由某开发公司、安徽某公司、安徽某公司的关联企业三家企业合作开发建设,合作过程中发生矛盾,该项目于2021年4月17日停工。停工后,三家合作企业产生了一系列纠纷,部分购房户起诉退房退款,并多次到泗水县住建局、泗水县信访局进行信访,某物流园项目建设面临烂尾危险。
某开发公司起诉安徽某公司、安徽某公司的关联企业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律文书生效后,某开发公司依据生效判决向泗水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安徽某公司的关联企业清场退出,安徽某公司的关联企业向泗水县法院提交《执行异议》,要求某开发公司支付所欠936万余元工程款,并提出阻却执行的理由,要求法院停止执行。
泗水县法院执行局收到某开发公司强制执行申请后,本着实现多方共赢的调解原则,围绕安徽某公司、安徽某公司的关联企业如何完成13栋商业楼剩余工程,按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某开发公司如何发挥发包方监督、配合、协助作用的调解目标,邀请泗水县住建局质检、监理、工程造价相关专家共同参与,从2022年5月1日开始,组织三家合作企业进行背对背、面对面20多次座谈调解,并联系泗水县公证处把安徽某公司的关联企业主张的前期与某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中未评估的附属设施进行了公证。
经过28天的努力,近日,泗水县法院在泗水县住建局的协助下再次组织三家合作企业面对面调解。经过6个多小时连续的调解谈判,三方从针锋相对发展到互谅互让、友好协商,下午3时,三家合作企业正式签订合解协议,某开发公司同意安徽某公司的关联企业暂不清场,继续施工,安徽某公司的关联企业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复工,90日内将13栋楼剩余工程建设完成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安徽某公司、某开发公司全力配合,三方握手言和并举行了签字仪式。
通讯员 梁磊 梁家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