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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委编办 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 济宁日报·东方圣城网 2021年07月21日

本报鱼台讯(通讯员 张立友)鱼台县委编办始终把安全生产机构编制保障服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完善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体制机制。

厘清部门职责,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该办会同县应急局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对照法律法规、部门 “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文件,梳理出了32个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相关职责以及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权责清单,权责事项涉及行政许可109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其他类行政权力责任事项1850项,进一步明确了权力和责任。同时印发《鱼台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规定,形成《鱼台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为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提供了依据。

统筹机构编制资源,强化机构设置。加强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调整鱼台经济开发区工作机构,单独设立安监环保部。调整县安委办体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的通知》《关于鱼台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事项调整的批复》,明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县应急局集中办公,县应急局机关增设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共同承担县安委会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设置安全监督管理科。为16个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调整设置了安全监督管理科。

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安全生产人员力量。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直部门单位通过内部调剂的方式,共有192名人员充实到安全监督管理岗位。各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了负责人,按照 “配备安全生产专职人员不少于5名”的要求,共配备了74名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开发区按照市有关要求配备了18名安全生产专职人员。2021年为加强安全生产力量共为开发区和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用编进人计划59个,其中为县应急局安排用编进人计划7个、开发区5个,其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主管部门4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