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邹城市四个拟建项目需占用峄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协同共建中心工程项目位于义正路与四基山路交叉口东北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态科技馆、社区服务中心两个单体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涉及邹城峄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9.97公顷,涉及区域全部为实验区,拟占用自然保护区期限为永久使用。
二、杨下河生态文化旅游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义正路以北、杨下河以南、护驾山路以东、普阳山路以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游客接待中心、生态低碳体验中心、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及综合服务配套等项目。涉及邹城峄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27.13公顷,涉及区域全部为实验区,拟占用自然保护区期限为永久使用。
三、朱山生态文化园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接驾山路以东、邾国大道以西、朱山社区以南,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文化馆、文化艺术村、生态公园,以及周边环境综合配套提升等项目。涉及邹城峄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2.7公顷,涉及区域全部为实验区,拟占用自然保护区期限为永久使用。
四、曾沟生态社区公园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曾沟棚户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性绿色生态社区公园等项目。涉及邹城峄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81公顷,涉及区域全部为实验区,拟占用自然保护区期限为永久使用。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5日。
现就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正猛 联系电话:0537-5355396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