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济宁市财政局 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 济宁日报·东方圣城网 2024年05月30日

济宁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以“五个维度”全面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盘活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能,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加强日常管理 推动资产管理规范化

完善制度体系。市财政局出台《济宁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济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对资产管理各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权责明晰、行为规范。

厘清工作职责。市财政局健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分级分层分类管理体系,实现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支持引导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健全本单位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提高信息化水平。该局推进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衔接,通过利用先进技术和理念,促使资产管理系统贯通资产配置、使用与处置等财政业务,逐步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全口径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加强配置管理 把好资产入口关

严格控制资产配置。市财政局着力从资产配置环节加强统筹管理,鼓励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配置资产。探索推广“以租代购”方式配备更新资产,从源头上优化资产配置效率。在集中办公区,提供办公物资、办公服务等租赁业务,“以租代购”方式在资产配置中节约财政资金60余万元。

细化资产配置标准。该局及时修订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构建覆盖全面、配置科学、动态调整的“1+N”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实现资产管理的标准化、均等化、一体化。

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市财政局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建立存量资产配置与新增资产配置挂钩机制,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节存量,进一步拧紧水龙头,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加强使用管理 提高资产使用质效

明确使用管理责任。市财政局坚持中间环节从实,分类分项规范资产自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行为,强化内控约束,确保资产管理科学、合法、规范。

建立共享共用机制。该局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强化闲置、低效资产部门内部调剂管理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调剂使用,激发资产使用潜能。

推进政府公物仓建设。市财政局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超标配置类资产,以及集中办公和组织会议、大型活动配置资产,纳入政府公物仓统一管理、调配使用,推动形成“1+4+N”市县联动工作格局。2023年以来,市级政府公物仓为全市10余个临时机构和大型会议等需求的临时性资产提供了保障,节约财政资金600余万元。

加强处置管理 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规范资产处置流程。市财政局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有偿使用业务办理操作规程,加强对审批程序、处置过程、收入管理、账务处理、资产管理系统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处置流程。

规范资产处置行为。该局坚持出口环节从严,拟处置的国有资产权属应当清晰,资产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从严审批原则。对资产处置收益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收益缴入同级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创新资产盘活方式。市财政局以集约化利用、市场化运营、专业化发展为目标,将闲置和低效使用资产划转交由市属国有企业统一运营与管理,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企业搭台、市场运作”的创新路径。按照全省资产统筹盘活工作安排,稳妥有序推进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2023年以来,通过市场化方式高效盘活闲置资产30.58亿元。

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强化监督检查合力。市财政局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监管,强化内部控制和约束,建立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聚焦巡察、审计、财会监督查出的问题,组织开展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整改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该局将资产管理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范围,建立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链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开展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促进单位资产科学配置、高效使用和优化处置。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资产配置、绩效考核挂钩联动,形成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市财政局加强数据审核,强化分析利用,高质量完成年度报告,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管理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工作安排意见,有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李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