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
关于公布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和组织评审,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公布了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我省获评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城市为济南市、烟台市、济宁市、德州市、新泰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以上城市巩固深化创建成果,探索创新先进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其他城市要结合实际、对标先进、学习典型,不断提升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水平,积极争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代章)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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