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济宁日报社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7月23日—9月23日
二、巡察内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聚焦以下内容开展监督。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主要包括: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政治建设情况。2.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主要包括:1.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2.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3.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4.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主要包括:1.领导班子建设情况。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3.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4.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同时,结合巡察“回头看”任务,重点检查党委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渠道
巡察组在济宁日报社巡察期间,开通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信箱。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具体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和接访地点如下:
巡察组联系电话:16688038967。
巡察组电子邮箱:jnswxcz131206@ji.shandong.cn。
意见箱设置位置:新闻大厦19楼南侧楼梯口处、济宁日报社印刷厂办公楼2楼楼梯口处。
巡察组接访地点:新闻大厦19楼会议室。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济宁日报社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市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市委第六巡察组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