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全面推行自然资源咨询员制度
2021-02-23 来源:东方圣城网 作者:编辑:张霄婷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基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扎实做好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谋划、创新方案,在全市推行自然资源咨询员制度,通过发挥基层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前锋作用,深入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时接触群众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全面促进济宁自然资源事业健康发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咨询员可以从村两委成员中选任;可以由区(县)政府聘请的网格员兼任;可由村法律顾问、森林防火员、驻村干部等兼任;可与林长制、田长制工作相结合,将村级林长、田长纳入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全方位优化提升,实现自然资源法规政策与人民群众需求的直接相通相融,力争2022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自然资源咨询员全部到位。
二是明确自然资源咨询员岗位职责。自然资源咨询员负责本村或本辖区内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解答群众自然资源政策咨询;受理自然资源意见建议;做好村(居)的自然资源信访及矛盾的调处工作;及时报告自然资源管理违法线索,并协助查处;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反映。咨询员对工作开展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实行全程记录。
三是提升自然资源咨询员工作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机制,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编制自然资源咨询员管理手册,明确其职责;通过建立例会制度、考评制度等,加强对咨询员实行动态化、规范化管理。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集中培训,集中学习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咨询员队伍法治服务能力和水平。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郭朝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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