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19日讯 (记者 郝明雷)
今天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振川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强调要顺应新形势变化要求,按照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总体部署,深入落实国家、省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采取更加直接到位的办法举措扶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会议听取了市建委、市农办、市民政局分别就起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暂行意见(草案)》和《关于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及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所做的汇报。张振川指出,围绕落实国家、省扩大内需、力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接连召开一系列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在争取用好政策、扩大投资规模、推进重点项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下步要再接再厉,乘势快上,拓展思路,完善举措,进一步放大政策利好效应,更加有力地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关于制定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暂行意见》,张振川要求,要细化明确有关部门的执行责任,保证提出的政策规定得到贯彻执行,努力放大扶持助推效应;要面向广大市民搞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最大限度地激活房地产市场;要强化对执行过程的调度分析和跟踪问效,注重听取相关部门、房地产企业和居民群众的意见,不失时机地对相关政策条文作出调整完善。
关于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张振川强调,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对于解除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加大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力求具体实施意见和相关标准规定家喻户晓,取得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充分调动失地农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要规范运作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制定完善具体操作办法,特别要在确认参保人员资格条件上把好关口,并不断改进管理服务方式,保证这项工作健康顺利推进。要强化资金监管,市县两级要按照规定渠道和标准,如期足额拨付保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单独列帐、专款专用;担负相关业务的保险公司要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户和档案,对参保资金集中管理、专业运作。成立后的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好指导监督等项职责,坚决防止和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收益得到切实保障。
张振川强调,当前冬季已经来临,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把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好。一要摸清底数,有针对性落实救助措施。各级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力量迅速开展入户调查、排查摸底活动,筹集备足救助款物,尽快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相应的救助措施。同时调动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和群众家中访贫问苦,实实在在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确保他们衣食无忧、温暖过冬。二要加大投入,切实兑现各项救助政策。各级财政要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增加改善民生尤其是救助困难群众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同时注重发展慈善事业,聚集更多资金用于社会救助。三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各类救助制度,切实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快构建反应灵敏、联动协调的信息网络,提高救助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
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洪刚、侯端敏,副市长陈颖、韩军,市长助理、公安局长徐世杰,市政府秘书长蒙建华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