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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济宁讯(通讯员
济政法)"十一"期间,我市万余名政法综治干部、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和保安巡防队员放弃休假,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平安,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节日期间,全市没有发生恶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了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对"十一"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孙守刚,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振川多次强调,提出明确要求。市委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市综治委就做好孔子文化节和国庆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下发通知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公安机关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强化信息预警,认真做好社会稳控工作。密切掌握因婴幼儿奶粉等因素引发的不稳定情况,对重点人物逐人落实管控措施。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的作用,深入排查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不安定因素,及时把各类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打防措施,加大社会面管控力度。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组织开展了"打盗抢、抓绺窃、强防范、保稳定"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治安秩序混乱、案件多发区域和部位。严密社会面的控制,加大巡逻密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上,每天参加巡逻的民警达880人、保安巡防队员850人、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员830人、各类群防群治力量8600余人。三是强化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市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消防部门检查重点单位378个,下发整改通知书51份;交警部门检查车辆13447辆,纠正违章1494次;治安管理部门检查涉爆从业单位455家,整改消除隐患96起。四是强化景区管理,优化旅游秩序。对旅游活动涉及的场所、设施和各类运输工具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增加保卫力量,加强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处置突发治安问题,维护了旅游区的秩序。五是强化值班备勤,及时处理各类案件和事故。节日期间,全市共接处警1713起,出动警力10874人次,救助帮助群众413人次,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纠纷矛盾,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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