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齐鲁法韵润民心——山东宪法宣传的东方智慧与实践范式

山东在宪法宣传教育领域的探索与实践,堪称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注脚。值此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第八个宪法宣传周与第九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交汇之际,齐鲁大地的法治实践再次彰显出独特的东方智慧与时代担当。

山东的宪法宣传从不是简单的“规定动作”,而是将法治精神融入地域文化的创新表达。从孔孟之乡的“和合”理念到黄河岸边的“法治长廊”,从社区街巷的“法治楹联”到校园课堂的“宪法晨读”,山东以润物无声的方式让宪法从纸面走向生活。这种“入乡随俗”的传播智慧,既避免了生硬说教,又让法治观念在烟火气中自然生长,实现了从“法律文本”到“生活准则”的质变。

更值得称道的是山东对法治宣传长效机制的构建。不同于一时一地的运动式宣传,山东将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干部培训体系、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制度化推进、常态化开展、精准化实施”的立体网络。这种“制度性嵌入”确保了法治宣传不是“一阵风”,而是“四季风”,让宪法精神在岁序更替中持续滋养社会土壤。

在传播方式上,山东同样展现出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从传统媒体的深度解读到新媒体的互动传播,从“法治文艺下乡”到“宪法微视频大赛”,山东以多元载体打通了宪法与民众的“最后一公里”。这种“既接天线又接地气”的传播策略,让宪法从庄严的法庭走向生动的市井,真正实现了“人民的宪法人民传”的良性循环。

尤为可贵的是,山东在宪法宣传中始终秉持“知行合一”的实践理念。通过“法治带头人”培育、“法律明白人”培养、“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载体,将宪法精神转化为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这种“宣传-实践-再宣传”的闭环机制,让宪法不仅是“书上的法条”,更成为“行动的指南”,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中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回望,山东的宪法宣传实践不仅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积极回应,更是对“中国之治”密码的深刻诠释。它证明:当法治宣传真正融入地域文化、嵌入制度体系、转化为实践行动时,就能激发出强大的社会治理效能。这种“山东经验”,既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更为世界贡献了法治文明的中国智慧。(文/何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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