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发布台风和暴雨灾害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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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气象台7月31日11时继续发布台风蓝色和暴雨蓝色预警:31日10时,台风“竹节草”中心位于江苏省金坛市,中心最大风力8 级,中心最低气压988百帕。预计“竹节草”将以每小时10 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缓慢减弱。受其影响,预计7月31日至8月1日,我市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或暴雨。

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市防减救灾委有关专项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充分认识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锚定“不死人、少损失”目标,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全链条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变化,加强局部性、突发性灾害的短时临近监测预报。加强临灾预警提醒,在人口密集区及上游山丘区等地带加强气象、水文、地质联合监测。各级防指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常态化开展联合会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个性化、精细化、靶向化提醒提示。要强化预警响应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预报预警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响应措施。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和广播喇叭、挨户通知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预警信息,确保覆盖到户、到人。要严格落实“叫应”机制,确保传递到乡、到村(社区)、到基层防汛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转移避险“四个一律”要求,坚决果断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高度重视养老院、中小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一点一策”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并细化“叫应”转移责任,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落实“一对一”转移避险措施,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城市重点排查低洼易涝处、地下空间、桥梁涵洞等重点部位,预置大功率抽水泵等强排设备,必要时拉起警戒线或设立警告牌;检查城市行道树、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高空构筑物、户外广告牌等,防止因大风导致坠落伤人;对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要加大巡查维护力度,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隐患。乡村重点排查老旧房屋、危桥险路、农田排涝设施等;对危桥险路要设置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于各类工程设施,特别是小型水库、河道险工险段、中小河流等防洪薄弱段,要安排充实巡查力量,提前就近预置物资装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把本行业领域在建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全面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极端天气下,严格落实水上渔船按时回港避风、休闲渔船全部停止营业的要求,分区逐片对港口、码头和施工作业船只及水上养殖渔排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做到不漏一船、不留一人。

三、突出重点领域防范。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要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指导企业落实汛期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灾害情况发生重点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制度。危化品领域,要督促化工园区和涉及忌水化学品的企业,严格落实夏季防汛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加强防汛防台风、防雷电、防超温超压、防暑降温和灾害过后安全管理,认真分析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工贸领域,要指导企业切实落实各项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对涉高温熔融金属企业,全面检查厂房屋顶、排水设施、防雷设施、电力设施等,确保厂房结构安全、排水顺畅、设施有效;对地处河道周边、地势低洼等易受暴雨洪水影响和设有简易厂房工棚、临时构筑物的企业,要严防临山、临边等重点地段发生内涝、老旧厂房垮塌、墙体倒塌、危险物料被淹流失、发生次生灾害等情况。道路交通、文化旅游、建筑施工、养老、教育、油气管道、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领域,也都要完善和落实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周密做好抢险救援准备。要根据灾害风险形势和抢险救援需求,特别是针对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区和涉水涉河重要基础设施、超汛限水库、超警堤段等,立足出现极端情况统筹配置力量,按照“就近调配、快速补充”原则,在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提前备足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确保发生突发紧急情况后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做好应急通信保障,提升“三断”条件下抢险救援能力。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全面清查现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根据实际需求,动态优化救援物资调拨机制,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根据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情况,必要时果断采取封山封路、关停旅游景区乃至停工、停学、停业、停运、暂停户外活动等刚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风险。落实抢险队伍,随时做好待命准备,关键时刻要发挥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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