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掌上济宁讯(济宁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胜男)7月29日,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发布。

今年该区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房户一致优先原则,继续实行小学服务区招生和初中对口直升为主要方式的入学办法,适龄儿童户籍、自有房产和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且满足房产和户籍时间要求的,优先安排学位。

小学入学条件

入学年龄

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延缓一年入学。

确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需将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报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的需重新申请。

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具体情况要求如下: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

(2)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适龄儿童父母占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50%,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可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可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

(4)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任城区城区户籍,且其父母租住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适龄儿童可在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5)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的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原则上在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地址所属服务区学校入学,如所属服务区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6)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任城区城区户籍,且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的,可在任城区城区学校入学,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租房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等。网上报名后,于2025年8月1 日至5日到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验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 。

(7)任城区城区寄放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的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或直系亲属),建议回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入学。确需在任城区城区入学的,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网上报名后,于2025年8月1日至5日到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验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预防接种证明不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供。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025年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小学新一年级,继续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积分入学办法,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具备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积分。

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是:随迁子女需年满六周岁(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 日);随迁子女身体健康并具备正常接受普通小学教育的能力;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任城区城区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的期限,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 日均需连续满12个月;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具有居住证或已申请办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达到入学积分要求的,确保在任城区城区小学(含城乡接合部部分公办学校)入学;未达到积分入学要求的,根据省教育厅“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要求,返回流出地入学。

符合流出地小学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流出地小学招生报名时申请入学,不影响在任城区城区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房产、户籍时间要求

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

2025年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房产情况证明开具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8月4日。

初中入学条件

招生办法

济宁市第十五中学文体校区、运河校区,济宁市第十三中学桃源校区和济宁市实验初中总校区、任和校区、任祥校区、任贤校区实行服务区招生。凡在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具有实际居住的自有房产、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持有效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服务区学校报名。

其他初中学校继续实行“相对就近、对口直升”的免试招生办法。按照“一所初中对应几所小学”“一所小学对应几所初中”“几所初中对应若干小学”的办法,由就读小学根据其服务区内五年级毕业学生的居住地址分配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非服务区内的五年级毕业学生,则根据学生户籍、自有房产和实际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获得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电脑派位入学资格以来,户籍、自有房产未发生变化的五年级毕业学生,根据自有房产所在服务区小学的初中入学分配去向相对就近安排;其他情形按前述初中招生办法落实。

时间安排

8月中旬,济宁市第十五中学文体校区、运河校区,济宁市第十三中学桃源校区和济宁市实验初中总校区、任和校区、任祥校区、任贤校区完成招生报名后,各小学对五年级毕业学生进行初中入学分配。

8月下旬,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分配情况进行复核后,由就读小学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多读一点

★任城区城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生活能自理、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到任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适龄盲聋哑儿童到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所在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指战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民办学校招生范围限于任城区,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 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申请转学条件和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需申请转学学生和其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任城区城区户籍或房户地址一致户籍,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具有和开发商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且房产符合“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针对小学段)”规定,一般于8月下旬向预转入学校申请。若申请转入学校具有空余学位,一般在暑假开学后两周内办理转学。毕业年级一般不转学,城区内原则不转学;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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