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优化内部协作配合 打造高效执法体系

近日,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部门内部行业管理与综合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部门内部行业管理与综合执法之间的职责关系,建立起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高效的行业管理与综合执法的协作配合新机制。

一是形成高效化执法监管体系。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由执法力量集中行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协助局其他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行业整治等活动,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局机关业务科室和下属单位承担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并为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活动提供专业技术、信息数据、业务培训等支持保障,确保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线索后,第一时间按程序移送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依法查处。

二是建立规范化执法监督机制。成立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协调配合工作,对协作配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对执法过程中作出的行政处罚和实施的行政强制,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发现行政行为不合法或不当时,予以及时制止或纠正,督促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执行。将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协作配合落实情况纳入全员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不按职责分工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严肃问责。

三是明确高标准执法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协作机制及举报投诉信访配合机制,行业管理机构与综合执法大队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高效运转,共同形成监管合力,实现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无缝对接,杜绝推诿扯皮。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监管水平,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确保自然资源执法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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