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高标准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依然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2020年11月20日,随着济宁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我市又开启了新征程,发起新攻势,全力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的“升级版”,是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具示范性引领性的文明创建,也是城市综合性评比的最高荣誉,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是文明城市的标杆。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承载着孔孟之乡人民的共同期盼和愿望。实现这一更高的目标,就必须拿出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全力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不仅能提高城市形象品牌价值,其本质和深远意义在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综合软实力。这就要求我们在争创过程中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所在,坚持哪里存在问题,就把工作开展到哪里;必须坚持“内外兼修”,更大力度提升功能品质,加快实现美丽宜居水平新跃升;必须坚持价值导向,更大力度提高市民素质,加快实现社会文明程度新跃升;必须坚持人民满意标准,更大力度提高民生水平,加快实现群众幸福指数新跃升;必须坚持党建引领,更大力度推进共建共享,加快实现社会治理能力新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