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公布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
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 为有效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8日公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该指南适用于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
指南明确,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居家治疗人员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家庭应当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指南要求,发挥各地疫情防控社区(基层)工作机制的组织、动员、引导、服务、保障、管理重要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咨询电话,告知居家治疗注意事项,并将居家治疗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对于空巢独居老年人、有基础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治疗特殊人员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医疗服务保障。
与此同时,社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到居家治疗人员提出的协助安排外出就医需求后,要及时了解其主要病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急危重症患者做好应急处置,并协助尽快闭环转运至相关医院救治。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上级医院与城乡社区的快速转运通道。
针对居家治疗人员自我管理要求,指南指出,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如出现呼吸困难或气促;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等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指南明确,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市民,勤洗手、戴口罩,科学防护要记牢。
勤洗手。用餐前,触摸口鼻和眼睛前,外出返家后,咳嗽或打喷嚏后,清理垃圾后,接触快递后,接触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要及时正确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
常通风。冬日虽冷,但也要记得开窗通风,可以选择空气清新和家中无人时通风换气,每日开窗通风2至3次,每次20至30分钟,通风时注意防寒保暖。
科学佩戴口罩。乘坐电梯及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就医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在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建议立即更换新口罩,以免影响防护效果。
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用完的纸巾不要乱扔,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
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
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尤其是老年人免疫力低,往往有基础性疾病,接种新冠疫苗,不仅能有效保护个人健康,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也有助于早日构建群体免疫屏障。建议没有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特别是老年朋友,应当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完成全程接种3个月后及时接种加强针。
(记者 苏茜茜 通讯员 李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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