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
1989年 济宁被山东省政府公布为首批7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2003年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规定》共27条,主要内容为:放开投资领域、放宽经济条件;鼓励和支持各类人员从事民营经济;提高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质量;加大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民营经济从业者社会地位。
2004年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争创文明城市活动的意见》,提出要在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科技教育和文体卫生、党风政风及社会风尚以及群众性创建活动等方面深入广泛开展创建活动,要在领导责任、目标考核、物质投入、舆论宣传等方面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争创文明城市活动扎实有效。
2012年 微山县润峰集团“储能电站用高效率长寿命磷酸铁锂电池”研究项目获国家863计划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