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

1989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内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和省委要求,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带头廉洁奉公艰苦奋斗扎扎实实办几件实事的决定》,要求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坚决做到官商分开、政企分开;坚决刹住公款请客送礼歪风;严禁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严格按规定配车,严禁购买进口轿车;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违纪建私房;切实兑现农村“三挂钩”政策(向国家交售定购的粮、棉油,国家给予计划后的柴油、化肥指标或预付定金);严肃查处贪污、受贿、投机倒把案件等。

1991年 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五年消灭宜林荒山八年绿化济宁的决定》,把造林绿化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动员全市党政军民、各行各业打一场植树造林的“人民战争”,奋战5年,消灭宜林荒山,8年绿化济宁。同时制定发布《济宁市“八五”绿化标准和验收奖惩办法》,进一步促进《决定》全面落实。

1998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吴官正先后到邹城市、兖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区和部分村庄考察,并召开济宁市部分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和市农业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吴官正强调, 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农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1999年市政府印发《济宁市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务员的录用和调任、考核、竞争上岗和职务晋升、培训、任职回避和职位轮换、纪律等作出规定。

2000年 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决定》,明确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行政管理职权,在计划、经济、科技、外经外贸、规划建设、土地征用、劳动人事、环保、招商等方面赋予其更大的自主权。

2014年 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济宁市人民政府、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承办的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高层研讨会在圣都国际会议中心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致贺信。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到会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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